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9 17:55:38浏览97次
在公司,当员工努力工作时,他们应该得到工资奖励,但许多公司没有。相反,当他们以某种方式调整工资时,他们会变相降低工资。那么这是正确的吗?如何解决?网边肖通过您的问题带来了以下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公司如何通过转移工作和降低工资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变相克扣工资,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报告和投诉,督促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辩护。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扣除
克扣工资是指无正当理由克扣员工工资(即企业在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劳动者工资。它不包括以下工资削减: (1)国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削减; (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明确;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大会批准的工厂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由于工人休事假等原因,工资相应减少。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即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公司的做法是变相扣工资,工人应该得到补偿,公司应该补偿员工扣的工资。由于各种原因,公司不能扣除工人的工资,但国家相关政策导致的减薪是合法的。以上是你的问题的答案,你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