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6 20:00:09浏览58次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平时,我们经常听到工资会随着工龄的增加而增加。对所有的工人来说,工龄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它不仅能使他们在某些时候得到更多的补偿,还能使他们在正常工作中享受到相应的待遇。接下来,网的小系列汇编了一些关于工人在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哪些福利的知识。欢迎阅读!员工年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人应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如果雇员的累计工作时间少于1年,少于10年,年假为5天;超过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对于年满20岁的人,年假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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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内。”医疗期
1.2002年5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仍适用《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3条关于医疗期限的规定,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患病或者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规范医疗期限:
(一)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如果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5年,医疗周期是6个月。
(二)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不满2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如果您在本单位工作5年不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如果您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不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如果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5年但不到20年,医疗周期是18个月。
(三)累计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如果您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不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如果您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不满15年,医疗期为24个月;如果您在本单位工作超过15年,医疗时间不受限制。
2.2002年5月1日前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仍适用《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第27条关于医疗期限的规定,即“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因非工作患病或负伤,按照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待遇,企业工龄长、工龄长、生产经营业绩突出的,可适当延长医疗期限。”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2002年5月1日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已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每工作一年,医疗周期将增加一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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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大多数雇主认为怀孕的女员工对公司的业务没有帮助,而是因为怀孕而休各种假。此时,员工很容易与雇主发生纠纷,那么怀孕的女员工会遇到什么样的劳动和资本问题,下面将向您介绍。女工怀孕期间的一般劳动和资本问题一般来说,怀孕期间可能出现..点击阅读
工人工龄待遇主要体现在年假和医疗期间。在同一家庭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年假待遇。
一般来说,工龄越长,他们享受年假的天数就越多。在患病期间,工作年龄越长,医疗时间越长。我希望边肖带来的文章能帮助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