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11-24 10:30:04浏览65次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近日,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待遇应得到保障,学校应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学校内部绩效薪酬分配应适当向班主任倾斜。
《意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每班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配备助理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工作。
《意见》指出,班主任应从我校在职教师中选拔,助理班主任可从我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助教、退休教师和外聘教师中选拔。校长负责挑选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校长和助理校长的聘用期限由学校决定。助教的资格和条件由各地参照班主任的资格和条件规定。
《意见》强调应保证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待遇。学校应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校内绩效薪酬分配应适当向班主任倾斜。高级教师的聘用应倾向于优秀的班主任。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管理中的骨干作用,注意倾听班主任的意见,营造以从事班主任工作为荣的氛围。合理安排班主任的教学任务,确保班主任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班主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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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培训。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班主任培训纳入全体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国家、省、地(市)、县各级班主任培训,努力提高班主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高水平班主任队伍。教育部负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培训的宏观指导,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协调和监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培训。学校应当制定班主任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班主任参加各级培训活动。 第一次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以便在上岗前接受培训。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习制度,将班主任的实习或调查纳入计划,与专业教师企业实习和学生企业实习有机结合。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在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中列支。
《意见》要求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表彰和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班主任的表彰和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和奖励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者为班主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奖励。
《意见》要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管理。
《意见》要求领导
《意见》要求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研究。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应当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理论研究,提供经费和条件,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的规律,创新班主任工作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有效性。
《意见》要求各地、各学校根据本意见和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方法,并制定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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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陈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汉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常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代表劳动者要求工伤赔偿、职业病赔偿和辞职经济补偿)等案件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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