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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四个特征,有劳动关系的监事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呢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06 09:35:02浏览154次

【摘要】,从劳动法的意义上讲,监事不是劳动者,他们与公司的关系也不是劳动关系。监事的报酬由股东会决定,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监事不得兼任公司高管,但这并不妨碍监事兼任公司非执行职务。兼任非执行职务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受劳动法调整。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调任监事后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没有终止,劳动报酬没有另行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能沿用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报酬标准,而是参照同类员工的报酬或当地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公平合理地确定。

[案例]

上诉人(原审被告):室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商-海富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日,上海富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世茂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自2008年4月3日至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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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由Shimou担任副总裁,月薪为人民币4,000元(以下货币均为人民币),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2008年4月至2008年9月,* *公司支付给世茂以下月工资:基本工资4000元,岗位津贴4500元,教育津贴600元,工龄津贴150元,交通津贴200元及其他补贴17216.67元,每月劳动报酬总计26666.67元。如果你去上班,你应该每天付8元钱。2008年8月29日,Shimou当选为监事,辞去副总裁职务。从2008年10月起,* *公司停止支付一定的工资。2008年10月15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出差,时谋带走了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和营业执照,解聘了公司CEO及董事。同月21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免去石的副总经理(副总裁)职务。2008年11月5日,Shimou给了自己一份半年奖金人民币240,000.03元,同月15日,他收到了10月份的工资人民币38,503.44元。2008年11月17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但Shimou未出席。自2008年12月以来,* *公司已经关闭。同月5日,* *公司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同月25日,* *公司书面通知另一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一天,* *公司还出具了史的取款凭证,但没有交给史。

2009年3月9日,世茂向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XX公司自2008年11月至12月支付工资226,764.70元及25%的赔偿金56,691.18元;2009年1月支付工资113,382.35元;2008年支付双倍工资33,962.51元;支付人民币113,208.35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352元,100%赔偿金17352元;支付339,625.05元作为竞业限制的补偿。2009年6月16日,协会裁定* *公司于2008年11月至12月向师支付工资53,333.34元,于2009年1月支付工资960元,不支持师的其他请求。

* *如公司不服,将向石海杨浦区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确认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无需向世茂支付工资、2008年双倍工资、代发工资、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补偿金等。

* *本公司认为,自2008年8月29日Shimou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将终止,双方不再有劳动关系。* *公司的主管没有工资,所以他停止支付一定的工资。2008年11月1日,Shimou签订劳动合同,强迫* * C公司人事经理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出具的退款单未送达石磨,石磨表示* *公司于2009年1月31日正式拒绝上班,因此* *公司应支付其工资至2009年1月。2008年11月1日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正式要求,无效。由于岗位变动是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化,劳动合同于2008年4月3日被选为监事后辞去副总裁职务,自然不能再参照履行。* *此后,公司与世茂未就世茂的工资等事宜达成一致,因此,2008年11月和12月世茂的工资将由法院参照本市员工的平均工资确定。* *公司没有故意拖欠史的工资,所以史要求* *公司支付25%的赔偿金,法院不予支持。Shimou对仲裁委员会2009年1月裁定的工资没有异议,因此法院确认了仲裁委员会2009年1月裁定的工资。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期间不支持Shimou的其他请求,Shimou没有异议,法院确认了这一点。世茂要求XX公司支付100%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属于劳动监察执法范围,不在法院处理。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决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上海海富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施2008年11月至12月工资6583.70元,2009年1月工资960元,施要求上海海富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2008年支付双倍工资33962.51元。2008年11月至12月,208.35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17,352元、竞业限制补偿金339,625.05元、拖欠工资25%补偿金56,691.18元不予支持。10元的案件受理费由上海福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世茂各承担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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