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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拆需要什么手续?少一步都是不行的,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种天韵 时间:2022-07-20 05:02:09浏览120次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最常从拆迁办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你的房子没有土地证(房产证),属于违章建筑。补偿每平方米只能给你这么多”。如果你不同意,那么不久之后,你可能会收到当地规划局或综合管理执法局的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甚至你的房子可能会在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被当地政府认定为违法而被拆除。先把这些放一边,就算是违章建筑,拆除违章建筑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主要涉及以下程序:

调查取证阶段

1.职能部门应有在楼内采访当事人的照片资料和笔录,以及当事人不配合的证人证言证据.在整个调查取证工作中,城市规划区由县(区)规划部门负责,乡村规划区由乡镇行政机关负责。

2.调查违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各成员基本信息)、主要收入来源、所建违法建筑外是否有房屋、房屋面积、违法建筑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检查记录。

4.移交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还要向房管部门查询该楼的登记资料。

识别非法建筑

调查取证完成后,规划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涉案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乡镇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要报县规划部门检查指导,避免乡镇行政机关不知道相关当事人已经直接向县规划部门申请《农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责令限期拆除。

103010第64条规定,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未经规划建设批准的建设,属于程序违法。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和罚款,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属于实质性违章的,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逾期不拆除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签发执法文件

县(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事先告知、责令依法强制拆除等方式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交付的,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告知。通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十天。

强制拆迁审批

由县(区)计划部门收集资料,上报审批,并按程序上报审批。行政机关法制部门经审查,责令城乡规划局、城管局以县(区)行政机关的名义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撤销。

所以,是否违法需要一系列的法律认定,认定确实违法。也就是说,拆迁或者强制拆迁要通过法律上的提醒、通知等一系列审批后进行。如果对方不走这些法律程序,而是直接打电话给你强拆房子或者上来逼你强拆,那么对方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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