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收的区别,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一样吗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梁丘惜筠 时间:2022-07-20 05:37:07浏览134次

长期以来,土地征收(农民称之为卖地)和城市房屋拆迁(农民称之为拆迁)的概念被混淆,一些官员也称之为征地拆迁工作。大多数人认为房屋征收属于土地征收。其实两者有本质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并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所有权人(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依法。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中规定为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组织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所有人(包括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区别:

首先,它所基于的土地的性质是不同的。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位于国有土地上,土地征收上被征收房屋位于集体所有土地上。

第二,涉及的主体不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地方政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而在土地征收中,只涉及土地征收机关和被征收农民。

第三,所有制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对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权,征收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但征地的被征收房屋一般占用宅基地,属于当地农村集体所有,需要收归国有,权属变更。

第四,基础不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依照法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土地征用按《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赔偿原则不同。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时,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遵循等额补偿原则;在土地征收中,土地及其附着物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第六,生活的变化不一样。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是改变了生活资料。被征收人失去旧房,得到安置房或现金补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失去了生产资料,并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如果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违法拆迁的情况,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通过咨询平台请拆迁律师帮忙维权。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