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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法房屋能强拆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巢良工 时间:2022-07-20 16:42:09浏览109次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农民拒绝交出土地和房屋,不签订补偿协议,通常会有委托征收部门或执法单位进行强制拆迁。房屋被拆,土地被占,农民想维权,却不知道去告谁。面对拆迁工人,他们心里有很大的疑惑。这个合法的房子可以强拆吗?

法律专业人士应该知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其实就是司法强拆程序。

1.谁有权拆农民合法的房子?

103010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碍国家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回。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认为,如果市县地方人民政府对补偿安置主体没有特别规定,则征收范围内拆除合法建筑物的行政权属于土地管理部门。

集体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拒绝交出被征收土地和房屋或者不签订补偿协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拒不交出土地供土地管理部门执行申请程序的,法院一致认为人才土地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们知道,上述人民政府有权在集体土地过程中拆除农民的合法房屋。

2.合法房屋被拆后应该起诉谁?

土地征收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对拒不交出土地或者拒不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书面拆迁决定,限期拆除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有关文件。

但律师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法律征收部门的意识相对薄弱,农民没有拿到任何政府相关文件,农民会被依法强制拆迁房屋。通过无签章的行政行为,来确定谁是强制拆迁的责任主体。

律师认为,在依法批准的土地征用过程中强行拆除合法房屋而引发的行政案件,应当以土地管理机关是主管被告为假设前提,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这一判决。

三。追诉期限的确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3010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拆迁工作,并积极调查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是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准则。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准确,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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