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豆德运 时间:2022-11-27 05:30:06浏览56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困难,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因未支付工资而逃匿的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1.投诉
投诉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投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由投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
投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证明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申诉人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有关材料,申诉人应当照办。被告为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登记注册证明(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等。).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费的争议;
2.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争议;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户与雇工的纠纷。
以上是法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保全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如果财产不被保全将会侵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可以申请保全。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到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给你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