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劳动赔偿属于什么类型的,赔偿劳动者工资具体是指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野逸秀 时间:2022-11-27 05:05:03浏览90次

一、劳动赔偿属于什么类型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即被录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者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侵害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兼得吗

《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后是否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进一步规定了这个问题,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不必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计算期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赔偿金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以上是关于劳动报酬属于哪种劳动报酬的知识。劳动报酬有四种不同类型,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希望能帮到你。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法网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