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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资支付条例2019,天津工资支付政策问答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3 21:40:07浏览125次

16.如何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的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150%的工资;如果你在休息日工作,你将获得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的200%的工资;如果你在法定假日工作,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你将获得不低于计件工资300%的工资。17.如果工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雇主是否应该支付工资?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社会活动”主要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政党、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和其他组织举行的会议;担任人民法院的证人;参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会议;基层工会兼职成员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工人在作为代表履行职责和在作为集体工资谈判代表任职期间参与集体谈判时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其他如此

18.雇主能扣留工人的工资吗?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但不包括下列降低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一)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大会批准的工厂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工人休事假等原因,工资相应降低。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工资和工资所得税;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两项社会保险费;三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赡养费、赡养费等费用。由劳动者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下列费用: (1)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可以扣除的费用; (四)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按月扣除经济损失赔偿金,但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9.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吗?《工会法》(劳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减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将按最低工资支付。20.如何确认雇主的“未付工资”?“不合理拖欠”是指用人单位在约定或约定的支付日期后,无正当理由,不经协商而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但不包括以下情形:由于人力资源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导致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21.劳动者被依法判处刑罚期间,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资吗?劳动者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依法拘留的,用人单位在提供正常劳动期间不需要支付劳动报酬。22.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个月,工资如何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首先计算劳动者的日工资标准,然后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员工月工资为2175元,并在雇主处工作了5天,则支付的工资应为2175元21.75天5天=500元。

23.退役士兵就业后工资如何确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退伍军人和退伍义务兵的工资由企业自主确定;首次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志愿兵的工资,由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确定。24.如何确定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和试用期的工资?劳动者试用期、熟练期和学徒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5.在雇主停止工作或生产期间,如何支付雇员的工资?因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产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因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停工。26.派遣工人在工资支付方面享有哪些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工人有权与用人单位的工人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没有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月报酬。27.如果劳动者和雇主在工资支付上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8.如果雇主违反了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安排加班又不支付加班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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