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5 08:54:02浏览128次

摘要: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护身符”,尤其是在劳动关系相对灵活复杂的今天。懂劳动合同法,就是手里拿着一把硬武器,即使遇到很多障碍和困难,也能轻松解决。

A 何种情况解除、中止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单位无工作或者不能安排工作的,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停薪留职”期限不得视为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的工作年限。

“放长假”:因单位原因放长假的员工无工作或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长假”期间的经济补偿。

“长期病号”:职工请长期病假,医疗期满后回到原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哺乳”:哺乳期请长假,因自身原因不值班,逾期时间不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单位工作年限。

“名称及隶属关系”:此类人员未能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脱产学习”: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学习期满后不回单位,逾期时间不视为经济补偿金计算期限。

“因私出国”:归侨、侨眷因私出国可申请事假。去香港、澳门的,假期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假期不超过6个月,续签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休假从离职之日起计算。如果您在有限的假期后没有返回,您将被视为自动休假。

“外派定居”:因被批准出国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凭相关证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费用可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协议保留关系”:对已经与单位约定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限期罢免或者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协议保留期间,不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逾期不归,按自动离职处理。

“擅自离岗”:用人单位将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员工视为旷工。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由用人单位除名,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即使是兼职,只要找到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出现以下情况,导致合同终止,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生活补贴。

 情况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结果: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情况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结果:经济补偿按上述标准支付,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情况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结果:除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工资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贴。用人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况四: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案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虽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劳动报酬。

案例三:员工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内,因个人原因自愿离职或未能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调离工作岗位。

案例四:因个人原因调动工作。

 情况五:如果您是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 《规定》 )废止(2001年10月6日)前,被录用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

B2 这些情况得不到经济补偿

1 .退伍军人、职业运动员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其工作年限在安置前;

2.原固定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转换前的工作年限;

3.职工因合并、兼并、联营、单位性质变更、法人单位名称变更等原因变更工作单位的。且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其工作年限在原单位;

4.组织决定将企业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转出而未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5.如果用人单位原招用人员在临时岗位工作,在同一单位岗位连续提供正常劳动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且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从最后一名“临时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开始计算。

 C1 这些算 “本单位工作年限”

1 .劳动者过去已领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2.因破产、合并等原因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工作年限;

3.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离职的时间;

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的工作年限。

以下之一可合并算成“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的工资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和经营者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可以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算;因企业生产经营异常或停产半停产无法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最低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 这些不算“本单位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生活困难补助和计划生育补助;劳动保护费,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清凉饮料等费用;按规定工资总额不计入劳动报酬和其他收入,如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及稿费、演讲费等。

通过以上详细介绍,大家应该知道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劳动争议,如何维权。

 D1 补偿的工资标准这么算

D2 这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想要了解更多劳动法知识,请浏览五六懂法网劳动法频道,精彩文章为您推荐: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