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解除合同医疗补助金,解除合同医疗补助金的规定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31 11:15:02浏览123次

王原来是苍山县一家公司的员工。他于2007年5月在工作中受伤,被确定为10级残疾。王出院后继续回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2010年5月,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王于当月20日签署决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随后,王要求公司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万余元,被驳回。王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工伤待遇。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既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是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因此,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就业补助金,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因此,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王的上诉。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