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6 21:12:02浏览122次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本法施行之日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律的,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线,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旧法律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以后,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另行计算,再合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