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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知如何送达,合同解除通知送达方式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7 07:30:03浏览140次

春节假期刚刚过去,年底辞退辞职引发的劳动争议增多。“明明员工有问题,怎么发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审判实践中,一些雇主在败诉后经常提出类似的投诉。为此,笔者拟结合审判实例对此类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口头宣布解雇

它对员工没有法律约束力

李兰萍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如工作半年后才工作一个月的普通员工,甚至时不时给公司造成一些小损失。在教育他们的同时,公司还专门派李兰萍到相关机构进行培训。但是,李兰萍经过训练还是不称职。

公司领导一怒之下把李兰萍叫到办公室,骂了一句后口头通知他“下个月起不要来上班”。没想到一个月后,没上班的李兰萍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双倍赔偿。法院也支持他的主张。“公司怎么可能违法?”直到抱着这个判断,公司领导似乎还是很不解。

评论:

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向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行为。其意义在于,它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重要义务。虽然《劳动法》第26条第 (2)项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 (2)项均规定“劳动者经培训或者工作调整后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明确指出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正因为公司只是口头通知,公司尽管有合法的理由,仍然违反法律程序。

通过邮件通知投机者

不确认地址很难确定

黄文秀在与一家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虽然向公司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但他认为自己已婚,与丈夫一起住在新购买的房子里,并在新购买的房子里确认了自己的邮寄地址。由于黄文秀在处理家务时意外受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服从公司的其他安排,公司不得不决定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并根据黄文秀身份证上的地址向他邮寄了一份书面通知。但两个月后,黄文秀要求确认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法院也承认这一点。“公司已经履行了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义务。怎么确定彼此之间有劳动关系?”宣判时,公司领导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评论:

法院的判决无可指责。用人单位履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两个标准:一是实际履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实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二,全面实施。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以负责任、诚实的态度为劳动者服务,并保证用人单位采取的服务程序和方式足以让被服务的劳动者知道该通知。只是因为黄文秀已经在劳动合同中确认了他的联系地址,公司并没有按照这个地址投递通知,而是仍然邮寄到他身份证上的地址,无法提供签名人的信息,这就决定了他的行为未能保证黄文秀及时有效地收到通知。所以他的服务行为不符合法律,解散行为自然要发生法律效力。

报纸上的服务通知

未能提前用尽手段是无效的

梁与公司领导发生矛盾后,半年没有上班,公司也没有给她发工资。2014年10月,梁突然来到公司倡导薪酬。然而,该公司却在当地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其已以报纸的形式向梁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原来,由于公司不想与梁直接联系,既没有直接联系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根据梁确认的联系地址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直接在报纸上刊登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双方提起诉讼后,公司对法院的判决感到不解:“解禁报纸会无效?你已经给梁交过了?”

评论: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劳动者;如果我不在这里,我会付钱给我的成年亲戚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被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能公告送达,即通过新闻媒体张贴或通知公告。可以直接送达或者不经使用邮寄送达的,以公告方式直接送达的视为无效。正是因为公司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梁送达通知。但它没有采取可能的服务方式,直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这就决定了这一举动不符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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