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2 08:20:04浏览143次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雇主和雇员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就没有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第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组、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三)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具备本法第三十九条**款、第二款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合同续订。一旦签订了不定期合同,双方就建立了相对稳定和长期的劳动关系。只要没有法律规定或双方同意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严格规定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得任意要求或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的定期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组、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三)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连续订立两份定期劳动合同,并续订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的定期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组、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

(三)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连续订立两份定期劳动合同,并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不定期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自2008年以来签订了2份定期劳动合同,或者连续10年在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补偿员工,并支付每年2个月的工资。

员工必须在合同到期前提议与公司签订一份无限期合同,否则他们在合同到期后将无权要求,并且已经多次处理过这种情况。

如果您已经签署了固定合同,则不能要求签署

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意味着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也没有区别。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不能解除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仍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赔偿。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组、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三)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连续订立两份定期劳动合同,并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不定期劳动合同。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