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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2 09:26:23浏览61次

有经济补偿。如果雇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雇员工,雇主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项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第《劳动合同法》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减少员工人数: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二)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三)企业因生产变化、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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