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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7 19:30:03浏览109次

工人和企业平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开始。如果在合同期内,企业想终止与工人的合同,如果不协调向工人支付赔偿,这是非法的。因为双方都承担劳动合同赋予的义务。如果企业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经协商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则企业不得以任何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员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应该做什么?

雇主和雇员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无合法理由,双方的劳动合同不得随意终止。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有完成一定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我们可以看到,劳动合同法仍然非常保护工人的权利。一方面,它切断了企业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任何非法理由。企业单方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面,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起诉企业的违法行为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妥善处理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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