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2 15:25:03浏览86次
我们知道有些案件需要仲裁,也就是说,必须在诉讼之前处理,这是受理和提起某些劳动争议诉讼的要求。此外,受理和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是什么?边肖网整理了相关信息,下面将向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一、劳动争议诉讼受理和立案要求是
一、劳动争议诉讼的提起和备案
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检察官必须是劳资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无权擅自起诉。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必须向法院起诉,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履行仲裁程序。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主张和实施依据。
推荐阅读:仲裁委员会收费吗,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运用仲裁建议书?
仲裁委员会不得作为被告在法庭上被起诉。4.起诉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起诉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否则,法院可以拒绝受理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提起诉讼,法院也将拒绝受理。
5.起诉应依法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其工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上述劳动争议的基本要求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还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3.退休职工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偿养老金、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同时,《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七条也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范围。
精华阅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久2008年5月1日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和起诉及其适用的规定为《劳动法》。《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点击阅读
二、劳动争议的基本类别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不同而产生的争议。这里所说的劳动关系当事人是指雇主和工人。根据《》《条例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是指因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利的差异而与用人单位、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之间的争议。
劳动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劳动争议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劳动争议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其次,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从属劳动关系; 第三,劳动争议发生在这种关系存在期间;最后,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与劳动权利和义务相关,即因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和健康、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奖惩等引起的争议。相反,雇主、劳动者、雇主与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一切非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引起的争议,都不是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