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企业普通职工调入事业单位,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工资处理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6 22:15:02浏览145次

从政府机关和机构转移到企业的工人

从政府机关调入企业的职工,可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调离事业单位或企业,按原市劳动局穗劳发字[1987]第14号执行

[详见《广州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改后转为企业单位职工时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穗劳基字[1994]第003号,1994年8月31日)]

,

特邀律师:

李大庆律师

广东广州

李大庆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他是著名的法律咨询服务门户网站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

推荐阅读:哪些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后职工工资待遇的处理

他在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投融资、合同债务、工伤、婚姻家庭等民商法和刑事辩护领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

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成功代理了500多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专项服务,为数十家公司、企业和众多个人提供常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详细的

在线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