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7 20:55:02浏览102次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一些工人为了方便辞职而拒绝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而另一些人认为只要他们不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就会给工人经济补偿,所以他们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不仅企业不能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也将被限制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规定,如果雇员在工作后一个月内未能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可以书面通知雇员终止劳动关系,只需向雇员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在雇用一个月之后,如果雇主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它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是根据一个月的工作计算的
雇主向工人支付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在《劳动合同法》还不清楚。据孙主任介绍,该规定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两倍的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终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有不同的理解,在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开始时间从雇主雇用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无限期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和“终身制”,《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规定比较零散。
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