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1-02-26 14:50:03浏览95次
劳动关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民法典中有哪些劳动侵权行为?五六懂法网网汇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劳动侵权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没有关于劳动侵权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劳动侵权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处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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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民法典》没有关于劳动侵权的规定。实践中存在诸多侵犯劳动权益的行为,如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