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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院受案范围,调整岗位劳动争议法院是否受理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1-02-28 07:30:03浏览127次

在现实社会中,员工与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有很多纠纷,很多纠纷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那样的话,可以选择劳动仲裁解决,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岗位调整是否被劳动争议法院受理?以下答案由一、调整岗位劳动争议法院是否受理五六懂法网提供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只受理当事人拒绝接受仲裁裁决的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请求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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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六十天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或者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1、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案件;

2.双方依法自愿就合同争议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它不属于上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5.当事人对判决、裁定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提起诉讼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在不能起诉的期限内再次起诉的;

7.判决、调解不允许离婚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原因,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

8、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两年以上申请再审或者上诉的;

9、人民法院不符合法定再审申请或申诉主体资格的;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按照监督程序、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并决定不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一般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但会受理当事人拒绝接受仲裁裁决的争议案件。这个很重要。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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