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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0 16:36:01浏览91次

一、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第24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分别规定,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在下列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2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31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除法定条件外,约定不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排除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定权利);

2.任何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无效; 第《劳动合同法》号法律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如果雇主为工人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为他们提供专业和技术培训,它可以与工人签订协议,并规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雇主和工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机密.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3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部分服务期内拨付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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