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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0 22:15:04浏览99次

员工不愿意跳槽,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不愿意跳槽,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问:我是一家化工企业的女工,以前在公司财务部工作。今年年初,公司进行人事调整,把我调到硫磺生产车间。公司没有如实告诉我职业病的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的预防措施和治疗(车间易患职业病),也没有为我增加福利。我要求经理调回原岗位,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增加福利待遇,但经理说这是公司领导的决定,合同必须按原合同执行,如果我不同意,劳动合同就终止。请问:公司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公司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下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处理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声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化,从事未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告知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当你转岗时,公司应如实告知你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处理情况,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由于贵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也未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不能解除或终止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你可以根据该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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