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3 13:54:02浏览152次
张阿姨是一家公司食堂的清洁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张阿姨继续在食堂工作。今年年初,公司通知包括张阿姨在内的三名员工春节后不要来上班。张阿姨和另外两名工人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起诉法院,要求公司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
近日,太仓法院就此劳动争议案件举行了听证会。庭审期间,公司与另外两人达成赔偿协议,但公司拒绝对张阿姨的要求进行赔偿。张阿姨说她很不解:为什么其他工人有了补偿却得不到同样的待遇?法院经调查,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在张阿姨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最终驳回张阿姨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不包括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张阿姨退休后仍在公司食堂工作,但此时她与公司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简单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