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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7 16:54:02浏览53次

什么是离职补偿?

沈阿姨56岁,40岁的时候在一家工厂的食堂工作。她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从来没有付过工资。现在,她因为身体不好想退休。她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吗?"

沈阿姨说她是农业户口,一直在家种地。40岁时,村附近的一家工厂招聘了一名食堂帮工。她申请了工作,被录取了,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由于身体原因,她已经咨询了工厂老板,希望从工厂退休。对此,老板只同意她自己辞职,不愿意给退休金,拒绝支付一笔赔偿金。因为沈阿姨提前知道,如果因为业务原因辞退员工,必须要给员工赔偿,所以她认为自己的情况已经超龄,提出退休,所以老板也要给她赔偿。她想知道自己能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相关法律对她的情况有没有具体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多少?婺城区人事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周老师说:“按照沈阿姨的情况,她的退休年龄应该是50岁。目前她与企业的关系属于雇佣劳动关系,不受《》调整。当然,在她在企业工作的前10年(40到50岁),她属于企业。所以她当时申请劳动仲裁,只要事实清楚准确,就可以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要求企业赔偿她的社会保险。目前,由于时间紧迫,她已无法申请公司与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前10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争议仲裁。”

另外,律师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多少?相信沈阿姨的情况可以在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我国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所以,去法院起诉之前,沈阿姨必须先向辖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她的案件已经过了申请仲裁的期限,仲裁部门会给出“不予受理”的结论。这样她就可以凭劳动仲裁部门的“不予受理”证明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部门:逾期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出具“不予受理”证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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