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8 07:39:02浏览128次
甲方: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4年1月12日至2009年1月11日。现乙方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年月日提前终止。
2.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要求违约金及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同时乙方也放弃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一切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会有任何争议。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世信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