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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怎么样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从巧绿 时间:2022-11-26 16:45:03浏览96次

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告未按时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未经仲裁庭同意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应当驳回申请,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交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

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即必须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拿出身份证复印件,就能证明自己是申请人的身份。关于被申请人的主体身份信息,被申请人是依法登记的公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需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打印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2.确定案件的管辖地点和管辖级别。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最基本立场。劳动者在中心城市工作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被申请人是企业,一般由各区管辖;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市属企业,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索赔必须在仲裁限制范围内提出。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这个一年的仲裁期限,即使劳动者的权利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委也会以超过仲裁期限为由驳回。因此,劳动者应当注意仲裁的时效,在仲裁时效内积极提起仲裁申请。

4.必须有相关的证据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单或银行卡工资表、工作服、工卡、考勤表、证人证言等。

5.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体、全面。

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体、全面: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不属于仲裁请求的范围,仲裁员

1.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4.仲裁员通过提问的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庭内调查。仲裁庭可以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进行调查,也可以根据需要传唤证人到庭,并告知证人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和义务;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应承担提供相关证据的主要责任;

5.经首席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评价人、鉴定人、勘验人提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二、劳动仲裁开庭过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争议法》

第27条仲裁时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在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继续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知道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体身份,案件的管辖地和管辖级别应当明确。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的知识,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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