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朴采南 时间:2022-11-26 23:45:03浏览113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就该部分作出裁决。
根据该条规定,劳动仲裁案件一般在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所以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案件在受理后45天内可以拿到裁决书,案件复杂的在受理后60天内可以拿到裁决书。
(一)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和必要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申请仲裁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二)检查验收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规定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信息不清楚的仲裁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
仲裁庭会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者要注意接收仲裁庭的信息。
(3)仲裁前的准备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
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成员、指定仲裁员、仲裁庭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作出回避决定。
调查取证。仲裁庭应当认真阅读当事人的申请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
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案。
(4)仲裁审判
通知相关方。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的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提前调解。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仲裁调解书。
法院裁决。
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
仲裁期限。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8条规定:
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写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记录并告知对方。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赔偿会在案件受理后的45天内产生结果。如果案情复杂,结果将延长15天,之后6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