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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应是零缺陷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2 16:00:03浏览151次

原标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应是零缺陷

□本报告人黄洁

我们的记者耿余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当劳动者有相应的情形时,用人单位不仅需要实体上的合法性,而且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上没有缺陷,特别是在交付方面。否则,也有法律风险。

你知道如何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经理发出解雇通知吗?

风险一:

只口头宣布解雇工人

李王先生加入某机电中心时,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李在机电中心工作一个月后,机电中心口头向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李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违反规章制度。

李王先生认为该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向法院起诉机电中心,要求机电中心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

审理过程中,机电中心李辩称,在试用期内,张先生严重违反机电中心的规章制度,但其所在单位无法提交证据。机电中心认为,解雇员工是公司的管理自由,没有必要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赔偿。

经审理,本院认为,机电中心作为负责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对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承担举证责任,若机电中心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李先生有公司规定的解除原因,且未履行法定的解除程序,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后,法院裁定机电中心为非法终止劳动关系支付了李赔偿金。

■案例解释

如有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市海淀区解释说,一般来说,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应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考虑。其中,《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和第41条从单位解散的角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雇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安排的其他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规定,在因雇主决定解雇而产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鉴于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从解除程序来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撤销通知中给出的程序是非法的,将直接导致非法撤销的后果。同样,如果解除通知的交付程序有缺陷,则解除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口头行使了知情权和驱逐权,但没有以书面形式确定驱逐的理由。由于法律规定,雇主对驱逐的原因及其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如果雇主不能证明他已发出口头通知,他将面临非法驱逐的法律风险。”法官说。综上所述,法院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并尽可能在纸面上执行,以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风险2 :

非工作人员在邮寄地点确认的地址

这位24岁的小乔是北京燕莎购物中心一家日韩品牌服装店的导游。他勤奋工作,吃苦耐劳,受到老板的赏识。后来,由于一场小病,小乔向公司请假在家休息。一个多月后,小乔再次回到工作岗位,公司告诉他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在与该公司多次谈判失败后,小乔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生活费用。

在审判期间,该公司辩称小乔由于多次无故缺勤,它没有向该公司提交病假。公司已将辞退通知书邮寄至住所,并以书面通知小乔解除劳动合同。小乔说他已经向公司提交了病假,并出示了京的相关就诊文件。同时,小乔说他没有收到公司发来的辞退通知。在填写劳动合同时,他确认了他现在的地址,而不是他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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