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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保护权利?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2 16:50:03浏览137次

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如果依法享有撤销权,自然不会有侵权行为。因此,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张律师将公司有权单方解散的当前法律情况安排如下:

(a)概况

**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具体情况

1.协商解散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随时释放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取消的预先通知

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雇主和雇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第《劳动合同法》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不满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可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裁减职工计划

(四)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家庭没有其他职工,且有老年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款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招用新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只要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以外的任何非法解散,作为员工,他们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续订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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