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7 08:40:04浏览144次
劳动法中没有解雇的条款。我知道会有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来说,公司的解雇是指违反工厂规章制度和纪律。被公司解雇实际上是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
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雇主和雇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