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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解析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08-24 22:05:02浏览57次

法律要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工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有明确的就业条件,必须由雇主通知工人;二是评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确认其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 第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此后,即使雇员在试用期内未能通过考试,雇主也不能以此为由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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