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档案怎么转移到新单位,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怎么办?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11-17 14:00:06浏览106次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履行的强制性法律义务,如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等。即使劳动者未能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也不能拒绝办理档案交接等手续。

二是用人单位不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限制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择业自由。

精华阅读: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解读劳动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解读一、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基本情况。1987年,中国恢复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成立了由劳动..点击阅读

因此,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违反劳动法的。

因此,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其责令公司出具限期(如5天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依法对公司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行政处罚。

职工离开公司后,如办理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转移手续,与原单位发生争议,可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精华阅读:哪些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哪些纠纷不能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和第77条,以下争议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合同纠纷。推荐阅读:劳动仲裁要走哪些流..点击阅读

如果不服仲裁结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特邀律师:

李大庆律师

广东广州

李大庆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他是著名的法律咨询服务门户网站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

他在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投融资、合同债务、工伤、婚姻家庭等民商法和刑事辩护领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成功代理了500多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专项服务,为数十家公司、企业和众多个人提供常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详细的

在线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推荐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