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范围,当事人自行鉴定的效力

来源:劳动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9 09:09:01浏览65次

开除通知寄到哪里?

小乔是燕莎商城一家服装店的导购,因病请假在家。一个多月后,小乔又回来上班,被公司告知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小乔多次未能与公司协商,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其生活费。

庭审中,公司辩称小乔多次无故旷工,未向公司提交病假。公司已将辞退通知书邮寄至其住所,并书面通知小乔解除劳动合同。小乔声称向公司提交了病假,但没有证据证明。一直住在北京,没有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她曾经在劳动合同中填写并确认了自己现在的住址,而不是户籍所在地。

经审理,法院认为,公司邮寄的地址是小乔的住所,小乔的联系地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为其在北京的地址。现在小乔说没有家庭成员住在他的住所,他也一直没有收到上面的邮件,公司也没有提供上面邮件签名人的信息。小乔提供的医药费单可以证明他在此期间在北京就医。因此,法院认定,公司向小乔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未依法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确认小乔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释法:

本案涉及到撤销通知送达地点的问题。劳动合同中,员工已书面确认联系地址。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仍然私下将相关程序邮寄到雇员的其他地址。如果员工没有签字,邮寄的文件对员工没有影响,导致取消行为对员工没有法律效力。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