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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全解读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9 14:55:01浏览123次

 一、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费

自由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中国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号法律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解聘、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受理条件

验收条件包括: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吗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否被仲裁委员会受理

4.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5.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复印件)。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二)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在案,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时起,仲裁时效期限应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仲裁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期限的理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终止。)

四、材料明细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申请仲裁;2.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证明申请人权利主张的证据材料;5.其他。

五、案件的管辖

1、劳动争议案件中,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由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由企业住所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地区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六、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经审查,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驳回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时,应当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并要求被申请人在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书,案件的审理将不受影响。对于涉及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以通知或者通知的形式通知当事人。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如果增加或改变仲裁请求,必须在举证时限到期之前提交。逾期提交的,应当另行处理。

七、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劳动争议案件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成立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对于简单的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单独处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时,应当组成由三名以上仲裁员组成的专门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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