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8-30 11:15:02浏览151次
放弃请求、接受承诺或在由法官主持的调解听证会上和解,将具有法官未经批准就已经裁决的案件的效力,但法官应确保当事人具有诉讼能力和调解结果合法,并以书面形式提出。
法律咨询:
您好,劳动争议二审调解后,我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吗?
五六懂法网律师解答:
如有其他索赔,可在期限内另行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诉讼代码
第二十九条调解笔中的信息
首先,法院在审判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应是书面的,其中应包含所有参与者的完整身份信息,并应详细说明关于付款、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的协议内容。
推荐阅读:劳动仲裁程序及注意事项
二、如属合并请求,调解笔应逐一列出调解所涉及的请求。
第30条初始说明
首先,由于当事人在初审调解中无法达成协议,使诉讼得以继续,如果申诉在最初结束时被驳回,但其内容缺失或不明确,法官应通知原告,如果他愿意,他可以补充或解释申诉的内容。
二、如果申诉有条件继续得到处理,该命令将要求被告予以答复。
三、传票必须提醒被告不要答辩会导致效果。
四、如果诉讼中的被告是职工,仍有必要提醒被告请求检察院按照职权代理。
推荐阅读:劳动仲裁程序及注意事项
编辑推荐:
住房公积金常识
婚先孕被辞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