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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劳动仲裁委归哪个部门管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玉建章 时间:2022-11-26 20:30:03浏览61次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因辞退、开除、开除职工和职工辞职、用人单位自动辞职等产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意向发生的争议;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的工作,核实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5.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案程序

(一)主要流程

1.劳动和社会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告未按时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未经仲裁庭同意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应当驳回申请,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交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法国网站编辑为您整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的全部内容。综上所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职能机构,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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