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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差额赔偿有法律依据吗,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属劳动争议吗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1 15:05:03浏览154次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如果他们不购买,他们将承担工伤后的工伤赔偿责任。工伤赔偿纠纷很多,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的差异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呢?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属劳动争议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而产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之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调解或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解聘、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或应该知道你的权利被侵犯的时间开始计算。但是,如果侵权行为已经过去了20多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当事人自愿超过诉讼时效履行诉讼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中止。

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期限的理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请求或同意履行其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限应重新计算。

如果规定期限以小时为单位,则从规定的时间开始计算。如果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期限,则从第二天而不是第一天开始计算。

如果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其他法定假日,则假日的第二天应为期限的最后一天。期限的最后一天是二十四点。有营业时间的,停止营业活动的时间终止。

上述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

精华阅读: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深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一、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驻深圳的中央、省和外国城市单位;与市党政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市属投资、建设、贸易控股公司、神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以及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点击阅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调解或仲裁。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欢迎到寻求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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