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5 20:50:03浏览146次
一、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
驻深圳的中央、省和外国城市单位;与市党政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市属投资、建设、贸易控股公司、神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以及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区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1.因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辞退、辞职和自愿辞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因形成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二。申请人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
投诉人提交相关投诉材料是投诉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义务,也是劳动争议仲裁公平的必要条件。为加快备案程序,在备案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类,投诉人是员工,请提交以下材料:
投诉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说明申诉书的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根据被告人数提供);
(三)投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当面签署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免费代理协议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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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点击阅读
详情请参考《关于参加劳动仲裁活动代理人资格审查规定》。
(五)被告工商注册信息;
(六)原告与被告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
(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工厂许可证、工作证、工资表(单)、用工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辞退通知或证明、解除、辞退(或终止)劳动关系等。
投诉人应尽可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果没有,档案室不会接受。申诉人在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上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庭审后交回原件。)
(7)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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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如果投诉人是集体纠纷,请提交以下材料:共2页:
除提交第一类第 (1)至 (7)项外,投诉人还应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和所有员工的签名表。其中,该案是一场拖欠员工工资的集体纠纷。申诉人还必须提交一份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雇员名单和一份欠款声明。
第三类,投诉人是用人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告与被告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
(与第一类第 (6)项要求相同)
(2) 《营业执照》份;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