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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前调解流程,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4 14:05:02浏览67次

劳动争议是现实中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可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的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很多,那么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网边肖将立即介绍你。一、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申请和接受。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应当向其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能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考虑是否受理。

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限制或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争议有直接利益关系;有一个明确的对应方,即申请人必须解释谁和在什么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决定。调解委员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不予受理;审查调解申请人是否合格;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符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的范围和条件。工作规则第15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征求对方的意见。对方不愿调解的,应当制作笔录,并在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是否已由仲裁或法院裁决。调解委员会对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不予受理,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根据申诉进行处理。调解委员会应当在4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调解前的准备。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查明争议的基本事实,即争议的原因、发展过程和焦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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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3)对调查所得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结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清是非,分析双方各自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4)召集调解人会议,汇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在统一理解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

(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进行沟通,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调解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3.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调解委员会主任宣布申请人请求调解的争议事项、调解纪律和当事人应持的态度;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解释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和调解意见;当事人协议。

4.调解结束。

结束调解的具体方式包括:

各方相互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并达成协议

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

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达成调解协议的。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期满未届满的,视为调解失败。调解不成的,应当制作笔录,并在调解意见中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一式三份(争议双方一份,调解委员会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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