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12-20 09:45:02浏览147次
一、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和类型目前,随着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由劳动权利和义务引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这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表现出以下突出特点:1。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解决。一方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未经劳动争议仲裁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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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合同是自愿平等缔结的,但从本质上讲,它们是不平等的。另一方面,劳动力的个人特征决定了实质性的不平等。劳动关系建立后,雇主与工人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即支配与支配、管理与管理。特别是在涉及解雇、开除、辞退、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降低工资和增加工作时间的纠纷中,用人单位的决定具有主动性、积极性或干预权利的特点。推荐阅读: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为纪念,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
4.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法律缺失。5.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尖锐矛盾。从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来看,绝大多数劳动者申请仲裁,涉及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为工人们几乎没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他们经常不确定仲裁和诉讼的结果。因此,大多数工人申请仲裁和诉讼,而其他工人则拭目以待。一旦一个工人的要求得不到支持,就会形成集体请愿,有些人甚至采取一些激烈的行动,这将导致矛盾激化和社会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