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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女博士产后月薪少七千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5 21:35:02浏览112次

王女士,31岁,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在北京京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两年多。令她惊讶的是,今年休了四个月产假后,她的“饭碗”丢了。公司让她呆在家里。

 女博士产假后待岗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工作原是公司研发部门的软件开发项目经理,月薪近8000元。由于婴儿出生于3月,并休了4个月的产假,他于7月5日重返工作岗位。但是在工作的几天内,公司要求她做一名低技术水平的测试工程师,因为她因为长假不熟悉最近的研发工作。王女士不喜欢,因为测试工程师的月薪只有3000多元。

7月只领135.76元工资

“我在7月份没有做任何具体的工作。我刚刚学到了一些新东西,并观察了其他项目组的运作过程。因为我不同意换工作,所以我的上司没有给我分配任何具体的工作。”王女士说:“我只收到135.76元。”

从8000元到135.76元,王女士实在无法接受。记者向公司领导询问了135.76元的工资计算方法。答复是,尽管她在7月份没有做任何具体的工作,但考虑到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她仍然按照测试工程师的岗位标准获得报酬。上个月多付的2060元,扣除了3000多元的工资,还扣除了一天半小时的事假。

最终统计为135.76元。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王女士6月份的产假是对晚育的一种奖励性产假,可以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的标准发放,所以公司认为她在6月份多拿了2060元。

王女士的律师张老师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该妇女在休假期间工资不能降低。公司认为6月份工资较高,理由不成立。

“我必须在8月份完成测试工作,公司必须在月底按照测试工程师的标准支付我工资,因为我一直不同意工作调动,所以我不同意这个标准,公司在9月初给了我等待工作的通知。

”王女士对公司让她继续工作的做法非常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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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继续工作,我每个月只有500多元。我丈夫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我刚生了一个孩子,整个家庭都要依靠我。这些钱根本不够。公司现在让我自动辞职,所以他们不负责经济补偿。”

女博士不适合原岗位

该公司向记者解释说,他们一直在照顾王女士,她是该公司唯一的医生。然而,教育背景并不等于能力。她的专业是农业机械,与公司的软件开发不兼容。经过两年的工作,她没有取得任何突出的成绩,不太适合项目开发。考虑到各种原因,例如她不能在产假后出差和加班,她决定改变她的职位和工资。

张律师认为,变更岗位和工资是为了降低王女士的基本工资,这是《劳动法》所不允许的,但公司认为,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变更岗位是正常的,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仲裁下周开庭

现在王女士已经在家里呆了半个月,因为找不到工作,她认为目前的情况很困难,希望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解决,仲裁委员会将于下周一举行听证会。(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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