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8 09:45:02浏览96次
劳动争议诉讼中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
(一)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工资状况的证明。
(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无故拖欠的,用人单位应当就其原因提供证据。
(四)劳动者要求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记录上提供证据。
(五)双方都不能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所从事工作的一般加班证明。
(六)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提供降低劳动报酬的理由和依据的证据。
(七)用人单位应当就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
(八)用人单位声称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
(九)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实际支付各类工伤赔偿的证据。
(十)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