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8 22:15:02浏览93次
仲裁是一种法律制度,也称为“仲裁”,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和调解达成协议时,仲裁机构将作为第三方裁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目前,仲裁制度已经在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海事、经济合同、劳动争议、房地产、技术合同、人事争议仲裁等七个领域得到采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由人事流动争议仲裁发展而来。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工作改革中开辟的一个新的工作领域。建立现代人事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保护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总的来说,目前人事争议仲裁仍处于起步阶段,立法水平不高,仲裁结果的执行与司法实践不一致,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不广,仲裁工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思路一:推进人事争议仲裁,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事争议仲裁是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律制度。
政府授权的人事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调解和仲裁人事争议的活动。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人事争议仲裁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公证性、及时性、彻底性和灵活性”是其基本特征,“中间裁决和法律仲裁”是其主要特征。精华阅读:劳动仲裁流程详解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点击阅读
人事争议仲裁作为现代人事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规范性,涉及到广大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从实践来看,推进相当困难,突出表现在一些同志对人事争议仲裁的认识不够。有些同志对仲裁的重要性了解不够,认为做这项工作很重要,但不重要。经过这么多年没有人事仲裁,人事工作还是进行了。
思路二:推进人事争议仲裁,应进一步加强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高效的组织和称职的团队是仲裁的基础。为促进人事争议仲裁,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独立开展仲裁工作,不受任何干扰。仲裁不能以人事局的名义进行,因为人事局是一个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如果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完全有可能将人事局告上行政法庭。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事部门在建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同时,还应加大人事争议仲裁的宣传力度。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然有
在仲裁队伍建设中,首先要选择熟悉人事政策、懂法律、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从事仲裁工作;二是要特别注意提高仲裁员的积极性。只有仲裁人员充分认识到仲裁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有才,有才”的理念,冷静下来,认真学习仲裁业务,全身心地投入仲裁工作,才能取得一流的业绩。 第三是建立仲裁员使用证书的制度。人事争议仲裁作为人事工作中的一个纠错环节,要求仲裁人员不仅要掌握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