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2 14:25:01浏览141次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申诉人撤诉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
但是,在仲裁实践中,许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撤诉后,在法定申请仲裁期限届满前再次提起诉讼的,仍然可以受理。
但是,我们不应该认为,既然我们可以撤回诉讼,然后再提起另一个诉讼,我们可以在劳动仲裁期间随意撤回诉讼。这是因为尽管申诉人在撤诉时仍有再次上诉的权利,但仲裁费用在申诉人撤诉时由申诉人承担。原告撤回诉讼的次数越多,仲裁费用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