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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6-30 13:55:02浏览148次

一、法律规定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你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满意,你也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终审判决的案件,所在单位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

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没有最终效力。《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或者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只有在双方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是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也就是说,虽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事实上已经解决了大量的劳动争议,但与法院的审判工作相比,它起到了拦截和过滤的作用,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但是,从制度的角度来看,劳动争议仲裁的存在只是程序性的,所以法律职业和实务部门一般称之为“前置程序”。

3.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被视为普通民事案件。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是二审终审制。适用于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规则也适用于普通民事案件。尽管最高法院对劳动争议的审理做出了专门的司法解释,但上述属性在本质上并没有改变。

4.在管辖层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的《[法释(2001)14号》第《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就属地管辖权而言,根据前款规定,适用民事诉讼中合同案件的管辖规则。因此,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5.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有不同意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必须处理的部分案件因不在法院管辖范围内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处理,法院认为是劳动争议,可以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期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60天,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劳动合同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次日止的60天(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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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或者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仲裁裁决的生效日期为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第15日后的第二天,也是劳动争议案件上诉权丧失的日期。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无条件不可):

1.在60天内将劳动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包括被强制中断的时间

这些是对法律规定不服时如何处理劳动仲裁的相关内容。工人和公司会因为一些不同的意见而发生劳资纠纷。此时,选择劳动仲裁是最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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