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2 21:55:02浏览134次
摘要: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那么,工人需要提交什么证据进行仲裁呢?电话录音能成为处理劳资纠纷的证据吗?让我们看看具体的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由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女白领王女士通过与公司领导的电话录音,向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录音
王:老板,这是YOYO。我想问一下,我能有一份辞职证书吗?
老板:如果我给你一份证书,我就必须为你签合同。
王:我已经走了,即使签了合同,也要有辞职证明。否则,我仍然在公司工作。因此.即使签了合同,也是按照原来的日期写的吗?
老板:是的,合同什么时候到期?
王:我去年9月1日来的,一直工作到7月9日,合同到7月9日?
老板:是的。
王:我的工资应该反映在合同里。是6100元吗?
老板:是的,只要写下你去年和今年在这里工作的时间,然后写上薪水是多少,就可以了。
法院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双方没有劳动关系,王小姐利用公司领导的善意诱导他们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王小姐在无法通过正常手段取得证据时,不得不采取异常措施。为此,王小姐还提供了公司的采购订单、报价单等证据予以证明,在这些证据中,YOYO的签名出现在联系人栏中。虽然公司说这些文件与王小姐无关,但这种解释没有证据支持。根据以上两组证据,基本上可以排除王小姐可能是故意诱使她作出上述判断。
离职后,劳动法律师提示:的员工经常与单位协调相关待遇。如果达成协议,一切都会好的。
然而,员工经常忽略非常重要的问题。推荐阅读:劳动仲裁程序及注意事项
如果他们不与他们的单位交谈,不保留相关证据,不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并且很难再次获得证据。因此,希望员工能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在澄清相关问题后进行两手准备,同时协调和固定证据,争取准备。相关法律知识:
哪些可以作为劳动仲裁证据
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两个方面:如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双方何时建立劳动关系。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许多表现形式,并且不是固定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按效力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由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记录,以及由单位盖章的员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发给员工的《工作证》和《服务证》可以证明其身份证明;
5.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6、雇主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工的证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