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5 20:00:12浏览76次
在仲裁活动过程中,只要发生下列情况,仲裁委员会可以决定中止仲裁活动:
(一)当事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确定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代理人;
(二)职工一方死亡需要等待其亲属参加仲裁活动的;
(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仲裁活动;
(4)该案件必须以另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为依据,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五)其他应当中止仲裁活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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