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2 17:05:02浏览122次
摘要:劳动仲裁需要诚信来支撑和稳步发展。因此,没有诚信就很难进行劳动仲裁,包括当事人的不诚信和仲裁员的不诚信,这严重影响了劳动仲裁的质量,也很难保证裁决的公平和公正。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不诚实的当事人试图通过劳动仲裁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下面的具体案例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本月初,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经过调解,一家民营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姜老师表示,虽然该公司经历了一场“心脏病发作”,但部分员工的不诚信行为确实导致企业耗费精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蒋先生警告说,如果不诚实的员工想要保护他们的权利,他们将不得不承担后果。同时,我希望这种情况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
员工不称职 公司无奈解约
蒋先生在东城的一栋办公楼里有一家私人公司。今年2月,27岁的陈女士取得了中级职称的会计证书,并加入了他的公司,担任会计和人事工作。公司和她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了10天之后,陈女士说她可以独立生活了。于是老会计交出了公司的账簿和营业执照。没想到,陈女士接任后,错误频频发生。公司要求她离开,但是公司说这会给她更多的时间熟悉她的工作。看到陈女士真诚的态度,公司表示同意。然而,20天后,陈女士仍然无法独立工作。
更困扰公司的是,今年3月,公司要求陈女士购买具有进口、销售和存储功能的财务软件。陈女士花了4000元找熟人,买了一套软件,市价3000元,没有进口、销售和存储功能。此外,经国家税务局网上查询,她的发票被证实是假发票。
由于这个原因,公司认为她不适合做财务工作,所以她可以调职,把公司生产的软件分发给客户。然而,她经常在换工作后迟到,多次延误客户送货,收到客户投诉,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在4月30日向她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5月31日,她解除了劳动合同。
虚假来诉求 幻想得到补偿
今年7月,陈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因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加班费和滞纳金,并赔偿其未能在今年2月至6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金共计22858元。
今年8月1日,陈女士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蒋老师来到东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在调解过程中,经姜先生出示陈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及合同、发票复印件、询问结果等证据后,陈女士最终在事实面前表示,她已放弃其他申请事宜,只要求公司报销1844元的燃油费和停车费。
对此,江老师表示赞同。由于陈女士曾驾驶私家车向公司客户送货,并按公司规定获得报销,因此延误的原因是陈女士自收到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后一直没有与公司联系。
此外,公司未向陈女士缴纳社保的原因,姜女士解释说,陈女士来公司之前已经有社保,但名字与入职登记的名字不一样,可能是原变更后的名字。
此外,陈女士加入公司后,负责公司所有业主的社会保障缴费。她没有及时更改姓名以便去社会保障中心,因此她没有支付费用。责任不在公司,但公司可以支付现金来补偿她。
做人不诚信 必将自食其果
当陈女士申请仲裁时,她开始要求22858元,但调解最终只要求1844元。为什么差距这么大?针对类似情况,调解员告诉记者,劳动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的门槛已经降低。由于仲裁不收取任何费用,总会出现一些人不如实反映情况,任意夸大损失的现象。